法大聘邓亚萍任兼职教授惹争议

07.12.2015  17:13


  乒乓球奥运冠军邓亚萍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的消息披露后,引发舆论热议。

  中国政法大学官方微博12月6日12时42分发表《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请邓亚萍女士任兼职教授的情况说明》:“我校聘请邓亚萍女士为兼职教授,是由体育教学部向学校提出申请,由人事处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该申请,聘请邓亚萍女士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其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

  此外,上述声明还强调,“学校希望通过聘请邓亚萍女士为兼职教授,能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队成绩,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氛围发挥积极作用。

  此前,12月6日凌晨,中国政法大学在校学生徐恒通过微信公众号曾发表公开信,质疑学校聘请邓亚萍担任兼职教授一事的程序是否合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408班学生徐恒在其微信公众号“留白尚好”发表《关于中国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女士任兼职教授一事致石亚军书记的公开信》,称“对学校聘请邓亚萍女士担任本校兼职教授一事有所疑义,向您致信,希望学校对以下疑惑做出回应,消除不必要的影响”。

  在公开信中,徐恒共提出4点质疑,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官网未公开兼职教授聘任的制度办法,学校未就该制度办法的制定程序、生效时间等做出说明”;“学校未公开聘任的决策程序”;“学校未说明聘任的相关理由”;以及“学校未说明邓亚萍担任兼职教授所从事的工作”。

  公开信提到,在高校任兼职教授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在该学术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一定的知名度和较为广泛的影响。邓亚萍女士求学和任职经历并不能反映上述要求。因此,徐恒要求“学校应就聘任邓亚萍女士任兼职教授的相关理由做出说明”。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告诉记者,高校在聘任兼职教授过程中,一般会对被聘任者教学或学术能力、在校担任教学或学术任务这两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熊丙奇表示,每所高校聘任兼职教授都有各自相应的规定,往往包括两点要求:一是被聘任者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能力达到教授要求,二是聘任后,被聘任者需在学校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或学术研究工作,不过对兼职教授的要求会低于全职教授。

  现年42岁的邓亚萍1973年2月6日出生于河南郑州。邓亚萍5岁起开始打乒乓球,1983年入河南省队,1988年进入国家队。其运动生涯中,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连续2届4次奥运会冠军,成为第一位蝉联奥运会乒乓球金牌的运动员。

  退役后,邓亚萍曾出任过多个重要职务。2009年4月16日,邓亚萍就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2010年9月26日,邓亚萍任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人民搜索(后更名为“即刻搜索”)总经理。

  邓亚萍拥有国内外多所高校的学位。 2001年,邓亚萍取得了清华大学外语系英语学士的文凭。 2001年9月,她来到了英国的诺丁汉大学,攻读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研究生。 2002年12月,她获得了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硕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她又动身前往剑桥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8年,邓亚萍从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毕业,获得土地经济学博士学位。 据澎湃中国政法大学称,聘请邓亚萍女士,其主要工作是支持学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的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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