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
30.08.2016 21:0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8月29日,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这标志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薛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省委关于成立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决定,并研究讨论了《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及《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会议指出,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和惩戒,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我省作为第三批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化法治辽宁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设立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遴选法官检察官要坚持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质强、道德素质好的标准,真正把那些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敢于担当、不惧外力,廉洁自律、洁身自爱的法官检察官选上来;惩戒法官检察官必须要坚持客观公正、过责相应、惩护兼顾、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为全力推进遴选(惩戒)工作顺利开展,两个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谋划,各位委员要强化学习,立足岗位职责,切实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以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认认真真地做好遴选和惩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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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016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