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李希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批示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前夕,11月2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12月1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沈阳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李希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批示,总结全省“六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卫平主持会议并传达李希批示。
李希在批示中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项基础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六五”普法期间,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在推进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七五”普法期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仍然繁重。要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重点对象,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公民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风尚,为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七五”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工作重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一重点,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突出抓好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为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国红、省政协副主席史桂茹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