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莫名上门 搞得他一头雾水

03.07.2015  11:07

  “回家看到门上贴着一张法院传票,你啥心情?反正我当时脑子嗡地一下,心想自己也没犯错啊,怎么被起诉了?”昨日,家住秀水街67号泰和苑小区的陈先生给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打来电话,表示自家大门莫名其妙被贴传票。

  陈先生家住泰和苑小区,前天14时左右,他回家走到楼梯口,就见门上贴了一张纸,仔细一看,可把他吓坏了。原来,这是一张皇姑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看到‘传票’两个字,我脑袋顿时嗡地一下,心想自己也没咋地啊,怎么就被起诉了?看到‘案由’一栏中写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左下角标明的门牌号正是我家。但仔细一看,被传唤人的姓名却不是我。”陈先生回想,自己与物业公司并没有什么瓜葛,为什么会收到法院传票呢?

  随后,陈先生找到物业公司,但工作人员却表示已经把此事委托给了律师,具体情况让他找律师沟通。“莫名其妙被贴传票,一问物业还啥也不知道,这让我如何是好?”陈先生对此很是头疼,他表示:“左邻右舍看到我家门上贴了传票,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有的还打听到底怎么了?这对我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问物业,他们还没有解释。”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泰和苑物业公司的经理,他表示,自己从2012年年底接手该小区物业工作,之前由于房屋有漏雨等情况,很多居民陈欠物业费,今年物业垫钱对房屋进行了维修,物业人员也挨家挨户走访居民了解情况,这样收上来不少物业费,但仍有约30%的居民拒交物业费。

  “我们也不想通过起诉解决问题,但实在没办法,对于两三年一分物业费都不交的居民,我们只能采取这种方式追讨物业费,但陈先生确实不在这个范围内。”物业经理表示,他们已将此事委托给了公司的法律顾问,具体操作他并不知情。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他表示,传票上被传唤人姓名没有写错,但门牌号写错了,所以误贴到了陈先生家门上。对此,物业经理表示,对给陈先生造成的不良影响,他们会当面向其道歉。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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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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