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法院:发放廉政监督卡 主动接受监督
09.12.2014 01:51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银州区法院对廉政监督卡的内容设置进行了精心设计。卡上印有案件的案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电话、承办法官的姓名,还将最高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对当事人监督法官的内容,如“是否违反五个严禁、是否吃请受礼索要财物、是否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是否要求支付娱乐通信等费用”等,列明主要监督事项有十八种,设计合理,内容丰富,十分有利于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实现了当事人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评估、拍卖等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对法官在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
银州区法院还明确了廉政监督卡的归档办法和意见收集、反馈办法。要求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办理完毕后统一填写廉政监督卡,或交给承办部门,或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交给承办部门的必须装订入卷备查,对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真搞好登记、认真进行查处,对收到廉政监督卡举报的法官,经查证属实的,坚决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查处结果将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银州区法院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以来,全院干警文明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审判作风进一步好转,廉洁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作者单位: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09.12.2014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