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成明木门厂欠薪不还? 22名员工:没门儿
员工等待说法
苏家屯一木门厂拖欠员工工资14万余元
律师称,注销企业也要支付工资欠账
最近,苏家屯区成明木门厂的工人向沈阳晚报、沈阳网投诉称,这家木门厂从今年4月到10月期间拖欠22名工人工资达14万余元,之前老板承诺年底一起给,可10月12日这名老板在没有给工人工资结清的情况下就将工厂注销。而工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在工厂干活,直到看到老板从厂里往外搬东西才明白真相。工人将问题反映到沈阳市劳动监察局,此时才从工商部门得知工厂已注销。目前工人已准备到法院起诉。11月27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干了半年多
老板不给开工资
安徽工人翟师傅告诉记者,去年他到苏家屯的成明木门厂做油漆工,当时谈好的工资是每月9500元。这个厂子开了几年时间,员工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工资经常是一压几个月然后年底一起发,没钱可去老板那里先“打欠条”,借少量生活费,年底再从工资总额里扣除。
今年4月到10月期间,这个厂子的订单很多,但工资还是一直没发,很多工人们去老板处“打借条”,用于生活开销,每次借钱不过一两千元。翟先生的妻子从今年6月到8月期间在该厂工作了2个多月时间,后来生病不干了,工资也没开。
打磨工尹女士告诉记者,厂里的工人原本等着年底老板发工资,可到了10月20日,已经拖了半年多的工资还没有着落,工人们却看到老板从屋子里往外搬私人物品,感觉很可疑,就去向老板要工资,老板却说没钱。
到工商局查询才知
厂子已注销
10月22日,工人们来到沈阳市劳动监察局进行投诉,在被告之投诉材料中必须提供对方工商执照时,工人们才从工商局查到,这家厂子的老板已将公司于10月12日注销,这时工人们才恍然大悟。工人说,注销厂子的事他们一无所知,甚至在厂子注销后他们还在工厂里干活。
翟师傅称,干了7个月,除了从厂子里“借”的生活费外,厂子还欠他约3万多元;尹女士说,她和丈夫王师傅一起被拖欠的工资也有3万多元。在工人向记者出示的一份欠款单上显示,有被欠8000元的、7000元的、5000元的,22名员工被欠的4至9月工资就达14万多元,一线工人、做饭的到办公室人员都被欠薪。
翟师傅说,从10月末起,陆续有外人来工厂搬走机器和木料,工人们担心东西被搬走后自己工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阻止对方搬东西,结果先后几天内工人们多次拨打110报警。但最后,工厂还是被搬空了,他们给老板打电话时他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接电话说没钱。
劳动监察介入
工人准备到法院起诉
市劳动监察局的负责人与该厂老板电话联系后,老板才到该局做了笔录。记者看到,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调查笔录》上写着当天到场投诉的10多名员工代表的欠薪情况,还按有木门厂老板孙某的确认手印。工人告诉记者,在现场孙某一直称自己没钱。记者与市劳动监察局的执法人员取得联系,执法人员称目前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
随后,这些工人又来到苏家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由于该木门厂已经注销,已经不在该部门管辖范围,因此工人领取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到苏家屯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记者在该厂老板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表上看到,该厂的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记者多次拨打老板手机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记者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对方要对他进行采访他始终未回信息。
律师:注销仍应承担给付拖欠工资的责任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辽宁平安律师事务所周凤鸣律师。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在债权债务未结清的情况下就注销企业是违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上述法条规定的十分明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是以其经营者的全部个人资产进行担保的,经营者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个无限责任,既有债务金额上的无限性,又有时间上的无限性。因此,即使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已经注销,经营者仍然要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拖欠工资承担给付责任。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徐微微摄影记者常晟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