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改革行政审批事项21项
04.07.2015 10:09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7月3日,记者从于洪区政府获悉,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于洪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改革行政审批事项21项,包括取消审批事项5项,并联审批12项,前置变后置审批4项,压缩审批时限40个工作日,实现审批事项的快速推进。
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于洪区按照投资主体不同,把审批项目分为政府投资类项目和社会投资类项目两大类,由发改局和政务服务办公室分别牵头推进。改变以往行政审批改革“修修补补”的做法,对审批流程优化重组。如在用地审批环节,实施并联审批,审批时限由26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
为保障相关改革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制定了《于洪区政府关于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管理办法(暂行)》、《于洪区政府关于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管理办法(暂行)》和相关审批流程图和审批流程表。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了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严格审批和首问负责制、后续审批流程告知制、审批事项部门负责制等7项工作制度,约束部门的审批行为,有效保障了改革措施的落实。
(杜争华 徐娜 李治国)
编辑: zfw01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04.07.201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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