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开展廉洁承诺活动
11.01.2016 07:2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我自愿承诺,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廉洁自律规范;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年伊始,《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正式实施后,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迅速组织5家归口监督单位,34名厅级干部和277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逐级作出廉洁从政五项承诺。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5家归口监督单位分别是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和辽宁党刊集团。此次组织开展承诺活动,目的是强化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自觉把“忠诚、干净、担当”刻印在心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在承诺活动中,承诺人和主管领导(主体责任人)共同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五项内容,尤其突出两部党内法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和“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及党员干部培育优良家风等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既要认真落实责任清单,担起廉洁从政、引领示范的责任,又要切实承担起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的监督教育,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遵规守纪合力。
铲除不良作风,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纪检组将把承诺书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第一份基础资料,并逐步完善廉政档案动态信息,跟踪检查反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出廉政状况评价。纪检组还将指导归口监督单位逐个分析权力运行流程,找出腐败风险漏洞,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
此次承诺活动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真诚欢迎,他们纷纷表示,承诺书就像一个提示器,随时提醒自己,红线就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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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6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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