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商家遭连环盗窃47天至少15起

16.04.2015  16:02

  

  

  

  昨日凌晨,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附近两商家遭遇打砸盗窃,这也是该地区在47天内发生的至少第15起入室盗窃案。

  经过4个多小时街访,记者从130余家商铺找出12家失窃商铺。通过对15次盗窃行为搜集比对,“原生态”重现案发当晚,嫌疑人用石头砸开一户户商家的房门……

  商家声音

  砸千元玻璃偷走10元钱

  昨日早7时40分,记者来到沈营路15-9号13门“秀美精舍潮品服饰店”。一块重约20公斤的石板躺在店内,玻璃、瓷砖破碎。

  店内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时11分,一名黑衣男子举起这块石板砸向商铺玻璃,进店后,并没有着急行窃,而是环顾四周、观察环境,目光一度停留在一件新款服装上。房主夫妇住在二楼,听见声音不对,赶忙下楼查看,男子快步跑了出去。

  “思特莱斯洗衣店”也在凌晨遭遇打砸、盗窃。尽管只丢失10元现金,店主却心疼得连连跺脚:店门口最大的橱窗玻璃被砸碎!据现场更换玻璃的师傅讲,这块玻璃面积约4平方米,料钱工钱至少要1400多元。

  从今年2月27日至今,附近商铺接连被砸、被盗,尽管失窃的现金不多,却给商家造成不小损失:万家康大药房(浑南店)失窃30多元现金,被砸碎的橱窗玻璃价格超过1200元;麻辣香锅店失窃300多元现金,店内2000多元的收款机被砸坏。

  “5角硬币都不放过”

  君秀副食店先后在3月1日、3月19日两次失窃。同样是破门而入、砸碎钱箱,每次丢失现金2000余元。店内监控显示,嫌疑人再次进店行窃逗留时间长达40多分钟。

  商家靳先生说:“第一次失窃时,他只拿走了1元以上的纸币。后来一次,他将店内洗劫一空,就连5角硬币都不放过!”

  商家首次失窃后报警,以为嫌疑人不会再来。时隔十几天,嫌疑人“梅开二度”,再度砸店盗窃。被偷走的2000多元现金中,有500多元是硬币。

  “我算出他今天要作案”

  在八宝特产店,王女士给记者拿出一本台历,上面圈出店铺两次失窃日期:4月1日与4月8日。王女士语出惊人:“我已经算出他今天要作案!”

  王女士解释,根据嫌疑人近期活动规律,每隔一周就要作案一次,日期相对固定,时间基本凌晨,“我把日期与周期进行计算,4月1日加上一周就是4月8日,4月8日加上一周就是今天!我昨天还跟别人说,感觉他又要作案了,果然今儿又有两家商铺被砸”。

  “他真是个损贼!不仅每次砸坏玻璃,还把屋里东西扔得满地都是。我们家是做特产食品的,他把零食拿的拿、吃的吃,吃不了的就往地上扔。他什么都偷,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连插在电脑机箱上的U盘也顺走了。”王女士说。

  如今,附近商家经常相互提醒,店里不要放现金,聊天话题也经常提起“最近哪家店又被砸了”。关于犯罪嫌疑人,大家众说纷纭、各种猜测:有人说是精神疾病患者闹事,有人说是流氓收保护费,还有人说是外地团伙作案。商家郭女士说,大家正商量准备成立“巡逻队”,不想再提心吊胆生活下去。

  案情分析

  失窃店铺都没安卷帘门

  通过对15次行为进行比对,记者发现嫌疑人作案地点集中,主要是沈营路沿街商铺,活动范围覆盖融城时代、世纪新城、SR新城、佰代宜居等楼盘。

  所有失窃店铺都没有安装卷帘门,门口都使用链锁,从外观能看出来店内没有人。

  嫌疑人每次行窃都会尝试拉拽玻璃门,试图从门缝挤进室内,但是没有一次成功。

  嫌疑人每次作案,都用石头或砖头砸玻璃,其中13次砸碎玻璃门、2次砸碎橱窗。

  在12家失窃商铺中,9家都安装监控摄像头。嫌疑人并不避讳摄像头,多次近距离出现在摄像头前。众多商家因此获得清晰视频影像,甚至能看到嫌疑人的面部表情。

  作案时间一般在月初或月末,后来日渐频繁,近期每隔一周就会犯案,节假日也不休息。其中尤以3月31日、4月1日最为猖獗,短短两天内,5家商铺遭遇打砸、盗窃。沿街商铺闭店时间为晚5时30分-8时,根据商家提供的监控录像,嫌疑人主要作案时间为凌晨2时-3时。

  警方提醒

  失窃商家要保留证据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五三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向记者出示了嫌疑人的作案视频。经过初步认定,嫌疑人20多岁,身材瘦削,颧骨鼻梁较高,短发。

  值班民警表示,警方已经布控并准备收网。嫌疑人归案后,警方将第一时间通知众多受害者核实损失情况,提醒失窃商家注意保留证据,留存维修店面发票。

  律师说法

  多次盗窃数额较小也要负刑责

  沈阳市卓政律师事务所杨婵钰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辽宁省关于盗窃罪的起刑点规定财物价值是2000元以上。

  杨婵钰律师表示,本案中多次盗窃、数额较小同样构成盗窃罪。如果是故意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还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康科峰

  昨日凌晨,黑衣男子潜入秀美精舍潮品服饰店准备行窃。监控视频截图

  3月31日凌晨,黑衣男子在万家康大药房(浑南店)行窃。监控视频截图

  ◆嫌疑人昨日凌晨就是用这块石头砸碎商家的玻璃入室行窃。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康科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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