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清理僵尸车:拖走无主违停车
昨日,浑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属地派出所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拖移废弃机动车。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迪摄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胡月梅报道 用于驾校宣传的广告车、车身写着“担担面”的僵尸车都被拖走……
昨日,浑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属地派出所投入警力持续开展交通整治行动,共处理违停车65台,劝离违停车163台,拖移废弃机动车5台。
浑南警方提示,在有明显禁停标线的区域,有号牌违停车辆将受到100元的处罚,无牌违停车辆将直接拖到停车场。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浑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属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来到市民反映早晚高峰容易拥堵的汇泉东路与文源街附近,一辆用于驾校宣传的无牌广告车停在路边,“已经通知车主五六次了,平均5天一次,但车辆始终没挪走。”
富民西街一小区门前不远处的车位内,一台有车牌的白色金杯面包车,右前轮已报废,车身有“担担面”的字样,还有一张“纠正违法停车行为告知书”。
浑南分局五三派出所静态交通管理民警张德柱表示:“4月15日张贴的单子,正常5日内应该挪走,现在有10天了还没挪走,之前也和车主见过,他表示马上挪走,但是迟迟没有行动。先看轮胎已经报废,再看里面有物品,属于经营车辆,它最少停3个月了,目前移交给交警部门处罚。”
这两辆僵尸车均被当场拖走。
浑南分局交通管理科科长王义树称:“今天首先对僵尸车进行拖移,通知有条件的车主尽快驶离,对拒不驶离的车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违停告知;对在主干线违停的车主,我们会同交警大队和属地中队对能联系上车主的劝其驶离,对联系不上的车主,我们会采取拖车的方式保证街路的畅通。”
王义树称,在整治过程中,每周抽出2天时间对重点街路持续全天的整治;对小区周边由于停车泊位配备不足,导致轻微违法违停问题,力争做到事先通知,但是对于堵塞消防通道、利用僵尸车、地锥地锁占用停车泊位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此外,今年还要建设15个电子违停抓拍系统。
遇到车辆被拖走,车主可以拨打110,了解公安机关采取的响应交通管理措施,工作人员及时将拖车地点通知当事车主。
被联合执法拖走的车辆如何处理?浑南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安伯明表示:被联合执法拖走的车辆都拖到我们停车场,车主本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到浑南交警大队业务窗口接受处罚,按照交通法第五十六条法规定,处罚是100元不计分,车辆到停车场需要缴纳一定的停车费用。
相关 新闻
追尾不快速理赔双方都挨罚了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靖姝报道适用快速理赔,却不迅速拆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今后双方驾驶员都将被罚款。
昨日下午2时许,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北街附近两辆黑色轿车在距离路口不远处发生追尾,事发后造成后续车辆滞留。民警到场处置,对事故双方驾驶员各处以200元罚款后,围观市民疑问,为什么被追尾的也被罚了?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队二中队民警陈柏泉介绍,两位驾驶员发生的事故非常明显,属于追尾事故,后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
民警向两位驾驶员介绍,三环路以内,车损在两万元以下,都是省内保险(除大连以外),无人伤,事故明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0条3款规定,对发生事故应该自行拆离而未拆离,造成交通堵塞,因二人事故责任明确,可以自行拆除现场走快速理赔程序。没有迅速拆除现场,造成交通堵塞,对双方各处罚200元,不记分。民警建议,市民行车中刮碰后,责任明确,可以互相留下电话,事故发生48小时之内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快速理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