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警方打掉一盗窃入室电线团伙

28.09.2015  13:18
  近日,浑南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连续抓获盗窃入户电线团伙成员共五人,其中涉嫌盗窃入户电线犯罪嫌疑人三人,抓获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犯罪的嫌疑人两人,破获案件五起,涉案价值十余万元。

  2015年8月3日,浑南分局浑南新城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 8月1日早,发现其负责施工的沈阳市浑南区白塔镇某小区的四个单元的入户电线在安装不久后全部被盗,价值11000元人民币。

  接警后,办案人员对案发现场及附近区域进行了细致勘察和调查走访,通过对被害人询问,发现有两名工人在工地工作两天后辞职,并没有结算工资,存在较大疑点。在确定身份后,办案人员调取了二人住店和上网的监控录像,通过被害人辨认,这两个人就是从工地辞职的铺设电线工人。

  为固定证据,经过工作,办案人员查出两名男子在案发当晚两次乘出租车往返于案发现场和浑河堡村一收购站之间,确定这两名男子即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1991年出生,朝阳喀左人)和郭某(1992年出生,朝阳喀左人)。

  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经过工作,二人已回到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自治县老家,抓捕小组立即驱车赶往喀左,经过三天的摸排蹲守, 8月19日在喀左县的一网吧内将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郭某抓获。经过审讯,据嫌疑人交代,又在沈阳市皇姑区某工地将同案的代某某(1993年2月出生,朝阳喀左人)抓获。2015年9月1日,在沈阳市浑南区浑河堡村将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宋某某(1986年9月出生,安徽阜南人)、黄某某(1986年1月出生,安徽阜南人)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2014年初开始,在浑南区多处工地打工期间,多次盗窃入户电线后到收购站进行销赃,所得赃款三人均分后挥霍的犯罪事实。另外,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黄某某也对多次进行收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五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