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一企业主拒付工人34万工资被判刑

15.03.2015  03:57

  浙江温岭市人民法院12日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张得坤恶意拖欠工人工资342500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得坤是温岭一家鞋厂的老板,雇佣37名工人。 2012年11月初,张得坤的鞋厂停产,黄某等37名工人工资342500元没着落。面对高额欠薪,张得坤选择外出逃避并更换了联系电话号码。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张得坤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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