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解读通关:从境外邮奶粉一次最多5公斤

23.01.20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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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的一天,一外籍男子在沈阳桃仙机场欲出境。在其背包通过X光机查验时,被海关人员发现有大量货币。开包查验,发现包里装着四十万元人民币,八万五千多欧元,合计人民币112万元,其无法提供有效的外币携带手续。海关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

  随着春节临近,进出境旅游和国际邮件增多。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寄物品、快递物品监督管理,是中国海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昨日,沈阳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海关行李及邮寄物品通关政策。

   五千人民币以下个人进境物品免税

  沈阳海关副关长、新闻发言人党英杰介绍,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超过5000元的,需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海关设立“申报”和“无申报”通道,进出境旅客应根据实际情况选走相应通道。不明白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应走“申报”通道通关。

   进境个人邮寄品,超千元限值要征税

  海关监管进境个人邮寄物品,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超过上述限值,即需要交邮政企业退运或按照货物进行报关。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征税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