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10项措施提升通关环境
4月7日,记者从沈阳海关获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启动之际,沈阳海关将有针对性地推出10项海关监管服务措施,涵盖海关通关、监管、保税、企业服务等方面,能更大限度促进贸易便利化,助力辽宁对接自贸试验区。
AEO互认制度
●改革内容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目前,中国内地海关和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欧盟已经签署AEO互认的合作协议。互认之后,每个国家按照双边协议,进出口贸易中,本国的高资信企业到了另一国,也可以享受最高等级的通关便利。
●效果展望自贸试验区高级认证企业享有与海关总署国际AEO联络员专有通道,去协调异国通关疑难的权利,以及国内协议国(地区)最高等级通关便利化待遇。预计将提高通关效率10%。
企业协调员制度
●改革内容通过构建“沈阳海关企业协调员服务平台”,指定专人担任企业协调员,协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将在自贸试验区中拓展至一般认证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企业,除了少部分低资信企业之外,绝大多数企业都能享受这项制度的好处。
●效果展望通过这项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汇总提交疑难问题,海关协调员专人督办有关事项,一口反馈处理结果。
“直接运输”条款便利化措施
●改革内容在满足海关特定条件的基础上,海关不再要求提交中转地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效果展望促进贸易便利化,简化通关流程,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加快通关速度。
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改革内容定期编制并公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采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途径对外公布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试验区内企业相关信用信息。
●效果展望通过对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形成他律倒逼自律的氛围,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也能满足企业上市、商务招投标等方面,对信用状况的需求。
原产地证书管理改革
●改革内容改革前,企业无论货物是否已经到岸,都要等待原产地证纸质正本到达海关,方可办理清关手续,无形中增加了通关时间,提高企业成本;改革后,海关对于已收到出口方传输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的货物,无需再行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
●效果展望通过简化手续流程,可以节约证书寄送的在途时间(视出口国距离平均节省3-5天),提高企业通关效率,节约通关成本8%左右。
境内外维修
●改革内容改革前,仅允许试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区内生产出口产品的返区维修,且维修业务规范不明确。改革后,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的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管理。
●效果展望拓展区内维修业务范围,促进境内维修业务发展,推动加工制造向研发及检测、维修等生产链高附加值的前后两端延伸。
委内加工制度
●改革内容改革前,“两头在外”的发展定位使得区域内的一些先进产能开始出现闲置。改革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产能得以充分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效果展望区域内发展加工业务兼顾“两头在内”,有利于区域内企业同时开拓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促进区内、区外产能合作,避免区外重复投资造成新的产能过剩。
融资租赁
●改革内容允许承租企业分期缴纳租金,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效果展望将航运服务与金融服务资源优势、创新优势、环境优势,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优势相结合,建设国内一流的融资租赁特别功能区与金融创新实践区。
引入社会中介机构
●改革内容:将中介机构引入到海关保税监管和企业稽查工作中,拓宽中介机构参与海关监管的业务领域、作业环节和工作范围。
●效果展望:将海关监管、企业自管、中介协管和社会共管统一起来,形成第三方社会中介对关企之间公平公正关系的有效保障,将进一步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参与主体的多元性。
出境加工监管
●改革内容改革前,国内企业多采用“一般贸易出口”的方式将货物发往国外加工,再以“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将货物购回,大大增加国内企业成本。改革后,企业可以仅以支付加工费的形式将货物发出并运回,降低企业汇兑损益及部分税费。
●效果展望某些产品国内工艺确实无法完成,只能经由国外加工后复运进境的,不再需要整体进口,而仅需支付外方某环节加工费用即可,大大降低国内企业的进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