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局“五举措”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提升营商环境

22.05.2017  17:11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 

一是执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制度。要求各执法部门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形式进行检查。检查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向政府法制办和优化营商环境办公事备案,检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年初以来,我局已备案3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程序。要求各执法部门在实施执法检查前,向被检查企业送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检查人员名单等事项,实行透明、公开执法;严格执行公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出现执法不公现象;行政处罚前应当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涉企行政处罚案件要报法制办备案审查。

三是加强培训。年初以来,开展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解读培训,执法检查相关制度的培训。每月月末由各业务股室、大队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是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在政府网站和局办公场所公示执法人员基础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方便企业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实施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投诉。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台账,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检查活动的备案情况、涉企执法检查的审批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将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和法规股对各执法单位不定期检查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