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经济案件慎用查封财产措施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虞禄洋)在户口、出入境、车驾管、消防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近期沈阳市公安局开展“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活动,同时警方出台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民警进企业“十不准”纪律要求。
请企业代表为“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提意见
昨日,沈阳警方邀请了34位企业家座谈。
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国秀说:“大家站在对沈阳经济发展负责、对沈阳平安稳定负责、对沈阳人民幸福负责的高度,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里面既有维护安全方面的,也有管理服务方面的;既有公正执法方面的,也有队伍建设方面的,可以说,提得很准、很实在、很具体,很有针对性……”
座谈会前晚,每位企业代表都得到了一份服务经济发展50条措施、民警进企业“十不准”纪律要求。
座谈会上,沈阳警方广泛征求意见,希望将这些措施和要求能更符合企业发展需要。
涉企业经济案件慎用查封企业财产等措施
刘国秀介绍,为了给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沈阳公安机关开展万名民警“走基层、连万家”爱民实践活动,“招手就站、马上就办”警务流动车便民服务活动。根据企业需求,在企业设立警务工作室、联勤驻企警务工作站、外国人服务站、交警服务站,出台一批涉企惠企的政策措施……
沈阳警方将整合各相关警种力量,全力侦破经济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执法全过程。只要企业的事情是合法合规的,警方就要依法办、秉公办,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疑难的事情想办法办,能在企业办的事绝不能回到办公室办,能当天办的事绝不能拖到第二天办。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在办理企业经济犯罪案件中,慎用查封企业财产、企业账目和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自觉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加大对涉企的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法行为,以及威胁恐吓、报复伤害、诬陷诽谤企业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
协助企业搞好内部安全防范,把警力摆到企业周边,增加流动警务服务车数量,开展日常巡逻守护,做到警力常存、警灯常亮、警车常巡,净化企业周边的治安环境。
民警进企业“十不准”
刘国秀提出了沈阳警方承诺:对企业的事该办的事情公平公正透明办——不拖;能办的事情雷厉风行马上办——不等;难办的事情破解难题积极办——不推。做到服务企业零距离;打击犯罪零容忍;治安防控零盲区;规范执法零投诉;队伍管理零违纪。
严明涉企执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十不准”要求,不准与企业争利,不准对企业干扰,不准给企业添乱,不准越权越位、吃拿卡要、冷横硬推,更不准拿企业“一分一厘”等十不准,做到与企业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
沈阳警方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托网络平台,创新完善助企服务机制,职责范围内的事,招手就站,马上就办,办就办好;需要协调的事,及时沟通,主动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只要合法合规,都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解决。
建立为企业特办机制,在户口、出入境、车驾管、消防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常事快办,对企业多支持不限制,多帮助不麻烦,多指导不干预,只设路标,不设路障,让企业到公安机关的每一个地方都感到办事不求人、事事有人管、说理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