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涉毒被告人是女性6倍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汤洋 郑孝然 康晓潺 实习记者 陈洪博)今年以来,沈阳市内五区法院共在网上发布1069份案件裁判文书。
昨日,记者对这些涉毒案件梳理发现,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绝大部分为无业人员,涉案罪名以贩卖毒品和容留吸毒为主。
今年以来,沈河、大东、皇姑和铁西四个基层法院共发布裁判文书859个,其中35岁以下人员涉毒案件为200个,约占23%。涉毒案件中,沈河区最多,为73个;其次是铁西区,54个;皇姑区39个;大东区最少,34个。和平法院发布的裁判文书共有210个,但其中均没有显示被告人年龄,涉毒案件共有71个。
在五个基层法院发布的271个涉毒案件中,共有被告人280人。
■数字
贩卖毒品95%以上是冰毒
6个月以下刑期的最多
性别:
280人中,男性240人、女性为40人,男性为女性的6倍。
年龄:
在沈河、大东、皇姑和铁西四区法院审理的涉毒案件中,205名被告人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有5人,21~25岁的有58人,26~30岁的72人,31~35岁的70人。可见,26~35岁这个年龄段的被告人共142人,占总人数的一半还多。
学历:
280名被告人中,大学学历的为15人,高中学历的为40人,其余245人为初中及以下文凭。
职业:
267人为无业,有职业的13人中包括国企操作工、西餐厨师、公司职员和兽医等。
涉及罪名:
犯贩卖毒品罪的最多,有140人;其次是容留吸毒犯罪,为121人;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为9人;非法运送毒品犯罪1人;倒卖毒品犯罪1人。同时有两项涉毒犯罪罪名的有8人。
特点:
在大东区和皇姑区的74名涉毒案件被告人中,有犯罪前科的有22人,其中包括涉毒犯罪前科和其他犯罪前科。在沈河、和平和铁西的206名涉毒案件被告人中,有涉毒前科的共有49人,涉毒前科包括吸毒以及容留吸毒和贩卖毒品。
毒品类型:
贩卖的毒品以冰毒为主,占95%以上,也有少量盐酸曲马多以及麻古丸。其中有不少是多次贩卖给多人的。
贩卖数量:
单次贩卖,数量1克以下的最多;多次贩卖,数量在5克以下的最多;单次或多次贩卖5克以上的比较少。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相对于贩毒案件,毒品数量相对较大。
刑期:
被判处缓刑和共有10人,被判处6个月及以下刑期的有108人,被判处6个月以上至1年刑期的有62人,其余100人被判处一年以上刑期,这些人几乎都被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说法 90%未成年人贩毒
是替别人买 赚好处费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吕倩竹表示,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主要为贩卖毒品和容留吸毒。
在其处理的案件中,贩卖毒品案件多于容留吸毒案件,男性多于女性,共同犯罪的居多,大多跟随成年人或其他未成年人一起犯罪,女性跟随犯罪更明显,几乎都是跟随男友一起犯罪。
吕倩竹分析,涉毒案件未成年人几乎都没受过很好的教育,接触的环境也不好,经常去迪吧等处,交友不慎,跟随涉毒的朋友一起走上吸毒或者涉毒犯罪道路。
未成年人涉毒案件的被告人,有的自己也吸毒,大多出于好奇,毒龄并不长,吸的次数不多,还没有达到上瘾的程度。吕倩竹说,容留吸毒犯罪的未成年人,有的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犯罪,“不管自己吸不吸,大家一起玩一起乐呵,到家或者到旅馆开房吸毒。”
未成年人贩毒也都不是专职贩卖毒品,90%以上都是帮别人去买毒品,通过QQ或者微信联系,赚取一定的好处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贩毒,“比如有朋友问他有毒品没,能帮着给弄点不,他就去帮人弄了。” 容留吸毒多是熟人
有人为交际涉毒 一名基层法院刑庭法官表示,在其经手的涉毒案件中,保守估计35岁以下被告人占50%以上,甚至能达到60%,或者更高。涉及容留吸毒的比较多。这些人中大多是社会闲散人员居多,以贩养吸的比较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从我省涉毒案件总量呈持续增长趋势,其中容留吸毒、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占总案件数的99%以上,容留吸毒案件大幅上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以及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所占的比例则有所下降。
女性独立涉案的比较少,一般都是依附于爱人、朋友等共同犯罪。容留吸毒则大多发生在熟人和朋友之间,在娱乐场所容留吸毒的则比较少。
沈阳的涉毒案件全省最多,占全省涉毒案件的60%以上,其中容留吸毒案件最多,占沈阳涉毒案件总数的40%以上。
随着社会高层人士以及白领等社会地位的变化,金钱以及对社会发展态度的改变,毒品也变成了一种交际方式,用来招待客户或生意伙伴。 ■案例 多次贩卖毒品
还多次容留吸毒 2013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赵某分别在沈阳市和平区多个地点,以400元到600元不等的价格,6次向8人出售0.5~0.6克不等的冰毒。
5月中下旬,赵某还在胜利南街某小区内,三次容留多人吸毒。
7月,赵某涉嫌贩卖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犯罪被抓获。
2014年,法院审理此案时,赵某承认对容留他人吸毒,但否认曾实施过贩毒行为。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赵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且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今年,法院一审判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替母亲贩毒
90后情侣双双获刑 2012年9月中旬,抚顺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到线索,居住在东洲区的女子赵某,从广州男子“小老头”处购买毒品在抚顺市贩卖。
警方侦查发现,“小老头”于2012年间数次向赵某贩卖毒品;同时发现赵某女儿任某、任某男友宋某受指使,于2012年11月到佳木斯市购买冰毒,并在抚顺市贩卖。
2013年1月,公安人员在东洲区赵某租住房内,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赵某、“小老头”抓获,同时将在室内的任某、宋某抓获。
10月,“小两口”被批准逮捕。宋某21岁,任某20岁,都是90后,文化程度不高,都没有正当职业。
2014年1月,法院一审判宋某和任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宣判后,宋某和任某双双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查,二人作为有完整认知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赵某是贩毒人员的情况下,对帮助赵某从事的上述行为的性质显然明知,于是,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