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买脚垫不对板 法院判卖家返并赔
网友龚超(化名)在网上购买了一款脚垫,货到后却发现没有了网页上的中文标识,双方多次交涉未果打起了官司,卖家虽提供了工商部门及授权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但日前法院仍认定欺诈存在,判决卖家退款赔偿。
脚垫“货不对板”
龚超在上海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淘宝店买了一款3M丝圈脚垫,原价1385元,实际成交价格为399元。根据当时该商品网页的描述,脚垫的材质为:顶级3M朗美丝圈材料。并且,根据当时的实物图片标识和商家在网页上100%实物拍摄的承诺,该脚垫后面应印有“朗美”中文标识。
货物送达后,龚超发现该脚垫后面印的却是英文“Standard”(标准),并不是网页所描述的应印有“朗美”中文标识的产品,材质与网页上的描述也不符。龚超与该卖家多次交涉,卖家拒不承认。
龚超根据收到的货物和网站上的图片对比以及向被告客服再次咨询的记录,认为脚垫明显是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于是将上海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淘宝店起诉到沈阳和平区法院。
卖家被认定为欺诈
上海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淘宝店人员未到庭,卖家提交的书面答辩状称,龚超在该店购买一款3M脚垫,收到货后申请退款不退货,被拒绝后,发起天猫维权。天猫处理的最后结果是驳回被答辩人请求。龚超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工商所举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工商所调查,卖家属于合法经营,无欺诈行为及违法行为。
同时,卖家还提供了3M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一份,证明3M静电款丝圈脚垫所用材料属于3M朗美系列丝圈材料。
和平区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淘宝网店购买商品,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按照被告在其网页中的描述及实物图片订购的是顶级3M朗美丝圈脚垫,但被告给原告提供的脚垫与其在网页中的描述并不相符,因此应认定被告存在欺诈行为。
和平区法院同时认为,原告要求被告退回货款并赔偿一倍损失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判决上海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龚超货款399元,并赔偿原告损失399元;同时原告将从被告处购买的脚垫退还给被告上海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梅天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