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大力深化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0.08.2015  19:01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高校全面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方案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特别是调整经济增速、转变发展方式、重构增长动力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面对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做出的重要部署,对我省高校在国家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方向、目标、内容和重点进行了部署。

  方案聚焦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强化了全省高校、全体大学生、全过程培养,以及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融入专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明确了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成果,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较强的人才的总体目标。推出了“九大举措”,包括建设“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推动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建设“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建设各类“精品开放课程”和“重点规划教材”,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开展“省级教改”和“大创计划”项目,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改革;评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和“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举办创新创业年会、竞赛、交流周、交流会、企业家讲坛、主题论坛系列活动,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和氛围;实施“辽宁省大学生创业百千万工程”,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实施省级大学生“众创空间”建设工程,打造“众创空间”。

  方案还从强化机构建设、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实施方案、完善保障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制定了包括设立省校两级组织机构,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十三五”规划和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统筹安排省校两级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等措施,保障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深入。

  方案的印发体现了省政府对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方案的实施必将推动我省高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不断增强辽宁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持久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高教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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