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真情服务群众
诉调衔接能动司法
近年来,清原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意识,坚持化解矛盾关口前移,以诉前调解工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探索“便民、高效、成本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与县司法局联合设立的诉前调解室的工作,从保障权益、减轻诉累入手,把调解工作关口前移至案件受理之前,稳妥、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清原法院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85件,在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的同时,更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擦亮“窗口”树立形象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立案区、当事人书写区、休息区,并配备了诉讼指导手册,立案工作流程示意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笔墨纸张,公用电话等便民服务,进一步健全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完善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制度,在立案件大厅两侧配备立案调解室、信访接待室、诉前调解室等功能区,并指定专人固定接待群众立案、信访,确保当事人的来访第一时间有人接待,真正实现了从接待、咨询、立案到收费“一站式”服务,使立案窗口变成了“利民之窗”。据统计,诉讼服务中心全年接待群众5000余人次,依法保障了群众诉权,使群众告状有门。
便民服务解民忧困
今年来,清原法院持续强化便民利民措施,重点注重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全力方便群众诉讼。法院五个基层法庭坚持把巡回审理案件作为便民诉讼的抓手,树立司法形象的“窗口”,每周固定几天风雨无阻的下乡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村组和田间地头,在纠纷发生地就地审判、现场调解,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使法院的司法资源得以更好的利用,真正起到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良好效果。今年法院共巡回审理案件1124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55.62%。当下,巡回审判已成为清原法院解决群众困难和疾苦最直接的方式,受到群众广泛赞许。
在巡回审判的同时,清原法院格外注重便民延伸服务,适时结合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如即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等等。今年5月11日与12月4日,清原法院分别组织各庭室党员干部与法官干警来到大苏河乡和英额门镇开展了“送法下乡”宣传服务活动,把法律送到集市上,送到村民的家门口,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与认可。
司法救助温暖民心
清原法院在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对接,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孤寡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及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的诉讼案件,实施诉讼费用减、缓、免,有效的保护了弱势群体,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据统计,今年共缓、减、免诉讼费9万余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优化立案便民利民
今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清原法院采取多项举措,稳步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一是对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认真学习登记立案范围,熟练掌握登记立案程序,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规范立案程序,在醒目位置放置立案登记流程图解,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作和完善相应的诉状格式文本,方便当事人填写诉状;三是增添了2名立案工作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四是实行院长带班制度,副院长史汉营不定期到立案庭进行监督,及时掌握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并对当事人的反映、投诉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应、反馈;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报刊等媒体,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力度,为立案登记制的平稳推进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抚顺市清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