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成果显著
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海洋涉渔船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自2017年初开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海权办、省边防总队、省海警总队、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重拳出击、联合发力,在全省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9月8日,全省共查扣疑似涉渔“三无”船舶1738艘,其中大连市305艘、丹东市340艘、锦州市293艘、营口市29艘、盘锦市33艘、葫芦岛市738艘。通过甄别核查,已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1321艘,已完成拆、转、改的涉渔“三无”船舶总数为453艘,全省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果,为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
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20个部门和6个沿海市政府组成,印发了《辽宁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互支持配合,多次举行联合执法行动。省海洋与渔业厅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厅长汤方栋亲自部署相关工作。沿海各市、县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震慑氛围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沿海各市、县,各部门坚持把舆论引导和法制教育贯穿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组织开展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传单、横幅、公告和广播等多种形式,重视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使宣传教育深入渔村、深入渔港码头、深入渔船、深入渔民及家属。重点宣传清理取缔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从思想和舆论导向上形成高压态势,为取得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营造良好氛围。
三、相互密切配合,联合攻坚克难
按照省海权办开展的“辽海平安1号”和“辽海平安2号”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全省各级海洋渔业部门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采取海上搜、港内查、坞上审等方式,全力出击,扎实推进清理取缔工作。各地区坚持“全面彻底、可核查、不开逆”的原则,强化联合执法,狠抓监督问责,顶住压力,敢于较真,敢于硬碰硬,全力开展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价值高的中大型、钢质“三无”渔船历来是清理取缔的难点,葫芦岛市重拳出击,一举查扣12米以上木质、钢质“三无”渔船385艘,成果显著。自5月份开始,在全省大规模查扣行动结束后,各地区继续发力,坚持查处不松劲,同时开展甄别认定和取缔处置工作。锦州市在率先完成全市“三无”渔船查扣任务后,不等不靠,积极推进涉渔“三无”船舶评估处置工作,在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前提下,主动作为,多方筹措保障资金,全力协调解决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截止至8月30日,全市293艘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全部处置完毕。大连市克服地区海岸线长、渔港码头多、船只多等困难,实行部门联动,由大连市公安局牵头启动对全市200个港口、码头和停泊点进行封控,对“三无”船舶进行查堵,共检查船只9414艘,新增疑似“三无”船舶18艘,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甄别和处置工作。盘锦市依法推进,全市海洋渔业系统工作人员与当地政府分工包片,深入到渔业企业和渔民中间,严格排查无合法有效证书或套用伪造船名、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船舶,并将查扣的33艘涉渔“三无”船舶全部转改为景观船。丹东市分类处置,对查扣的340艘疑似涉渔“三无”船舶进行勘验,按船长、材质等状况研究处置措施,对大中型渔船通过防污染处理后,作为人工鱼礁进行投礁;对可改造利用渔船卖给相关企业或部门,作为旅游景点、居所、餐饮室等。8月31日,丹东市政府在东港市举行拆解仪式,集中拆解涉渔“三无”船舶97艘,取得了很好的震慑效果。营口市强化意识,严格督导检查,结合伏季休渔全力推进海洋涉渔“三无”渔船清理取缔工作,全市目前已拆解17艘涉渔“三无”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