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召开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推进会

28.04.2016  21:32

  2016年4月14日,绥中县召开县域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推进会,共有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环保局等七部门参加,会议确定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重点针对县环保局排查的237家企业按‘四条红线’要求根据部门规章进行分类认定。 根据绥中县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意见,确定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 1、发改委。负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出具证明材料。 2、经信委。负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过剩产能、淘汰落后工艺的认定,出具证明材料。 3、国土资源局。负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合法性认定,出具证明材料。 4、环保局。负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排查违规建设项目并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文件。 5、规划局。负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规划相符性的认定,出具证明材料。6、林业局。负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涉及林业方面的认定,出具证明材料。 7、法制办。负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关闭合法性认定。 

    此次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从严从实、分类清理、加快推进,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本着对环保工作负责、对企业发展负责、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态度,做好核实认定、信息互通工作,确保清理整顿积累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加强整改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清理整顿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要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姿态,确保不再出现新的建设项目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确保县域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