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邀请了一支美国著名歌舞乐团来演出。这次演出是跟代理公司结算的,并没有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演出方的经纪人。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我们代扣演
09.10.2015 16:03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此次演出报酬是活动承办方与演出公司结算,并不是由承办方直接支付给参演人员,因此,活动承办方不需要代扣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款。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9.10.2015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