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人员上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07.07.2015  10:27

  从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715.83元,基数调整后,参保人员每月至少需要多缴41.28元。

  昨日,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2015年7月1日起,对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715.83元。本人可在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档次中任意选择。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1日至7月15日(特别注意:此项选档业务的网上选择时间截止到7月15日晚24:00)期间登录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www.ylbxglzx.cn)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5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

  沈阳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仍旧是“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者随着缴费数额增加,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待遇也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