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即将进入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期 今年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或增加

05.06.2015  20:02

  我省即将进入汛期和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日前,经省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2015年度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水利、气象、旅游、交通运输、安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的6月至8月,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全省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316个,威胁人口约25万人,潜在经济损失约70亿元。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49个,大型383个,主要分布在除盘锦以外的13个市,东部山区和沿海丘陵地带分布较多。

  初步预测,2015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和造成损失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但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预计比往年有所增加,造成的损失可能增大。

  《方案》要求各地要在主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学校、集镇、村庄等人口集聚区,以及交通线路、重要基础设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巡查区等进行现场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当地政府要及时组织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认定、监督管理、综合治理和核销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监控。完善已建的抚顺西露天矿南邦、北邦滑坡等18个省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并选择40处危险性大、稳定性差、规模在中型以上、成灾概率高、危害程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以专业监测为重点的省级骨干监测网络,实施专业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