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乡镇预报制作发布工作
10.06.2015 18:16
本文来源: 气象局
为确保调整后业务工作有序进行,营口市气象局制定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发布工作流程和乡镇预报制作发布流程,对原乡镇预报制作发布平台进行升级,并以上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同时要求:一是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报告会商工作。凡辖区内出现雷电、冰雹、大雾、雷雨大风天气现象,或根据雷达卫星等相关气象监测手段判断即将出现上述天气现象,并能达到相应的预警标准的,各县气象台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气象台报告会商预警信号制作事宜,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二是做好县级业务指导工作,市气象台应加强对县级气象台的业务指导,确保预警信号不空发、漏发、错发。三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级发布工作。各县气象台要及时通过气象预警大喇叭等手段做好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市气象台通过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做好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四是要努力提高乡镇预报的准确率,做好乡镇预报的制作发布工作。
此外,针对乡镇预报制作发布工作,营口市气象局开发了网络版乡镇预报制作发布平台,实现制作、修改、发布、上屏“一键式”工作流程,大大提高了预报员的工作效率。(作者:张晶 编辑:宫诏健)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0.06.201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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