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推进清洁油品和尾气车检法规化

05.03.2015  13:55
      “我国近年来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国民的身体健康。汽柴油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是造成雾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在辽全国政协委员李灿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呼吁,国家应该落实清洁油品法规化和尾气车检法规化建设,加快雾霾治理。   

 

    “控制尾气排放,从源头抓油品质量是关键。  ”李灿介绍,随着对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世界各国对炼化产品的质量与环保要求日益严格。为改善我国目前严重的雾霾等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应尽快出台油品质量标准的立法,控制前端油品质量,推行油品质量高标准。用政策引导炼油企业与消费者两端、用强有力的执法监管流通与消费环节。升级和更新改造现有技术,推动油品精制技术进步,增强科技支撑,通过油品价格调整和炼油配额指标等鼓励政策,尽早推广提升油品质量的炼油和油品处理新技术,加快发展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和服务产业。引导、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推动环境友好的企业生产方式、民众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尾气排放是终端。为此,李灿委员提出,落实尾气车检法规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强化机动车环保达标法律要求,明确制造、销售、进口等各环节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监管和处罚实施部门,赋予环保部门在市场上直接抽取样车测试权力,加强尾气后处理装置检测,对销售不达标车辆企业进行处罚,质检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提高环保部门油品质量标准制订话语权。健全尾气后处理装置相关管理。修改工信部门发布的汽车产品及企业公告,实行环保、工信、质检、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公告制度,实施联合监管。各环节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