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抽检57.5%合格 “重工”上黑榜
本报讯 首席记者经淼报道 “两节”前夕,我省食药监局抽检9大类食品共565批次,有37个批次不合格,其中1个批次正在复检。熟食制品合格率最低,抽检40批次17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57.5%。抽检不合格的37个批次食品中,包括阿满牛肉、老韩头酱牛肉、重工排骨风味烤肠、凤城老窖酒、古井贡酒、百味林椒盐花生等部分批次食品。
昨日,辽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述信息。此外,去年我省主动发现并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633起,罚没款总额21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起,受到刑事处罚的52人。
肉及肉制品抽检180批次20批次不合格
抽检的565批次食品包括含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酒类、调味品和乳制品9大类,合格率93.46%。其中休闲食品抽检4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肉及肉制品抽检180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20批次,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有1个批次正在复检;蔬菜及其制品抽检3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抽检6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酒类抽检13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合格率百分之百的抽检食品包括36批次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速冻食品、24批次乳制品。
不合格熟食包括重工、阿满等知名品牌
抽检不合格的熟食制品包括辽宁阿满食品有限公司的散装阿满牛肉(2014年12月24日生产),沈阳重工食品有限公司的散装酱猪头肉(2014年12月24日生产)、散装肉皮,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4日生产的散装老韩头酱牛肉和散装鸡肝等产品。
省食药监局介绍,熟食制品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菌落总数超标和大肠菌群超标,多是由于运输、储存、盛放容器条件造成的,比如存放场所温度不达标,也成为熟食制品抽检合格率低的重要原因。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熟食制品时,应优先选择有包装的食品,另外要查询熟食制品的销售场所是否具有冷藏条件,在选购熟食制品后也应该冷藏保存。
部分批次凤城老窖含“己酸乙酯”不合格
此次还抽检了135批次的酒类,其中有5批次不合格。辽宁凤城老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有4批次酒抽检不合格,分别为2011年2月22日生产的450ML凤城老窖酒、2011年6月1日生产的500ML凤城老窖御酒、2011年11月21日生产的500ML凤城老窖御酒、2011年5月26日生产的480ML凤城老窖酒,这4批次酒的不合格项目均为含有“己酸乙酯”。
在抽检酒类中,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09年12月27日的“古井牌”250ML/瓶50%VOL古井烧酒,因酒精度项目被判定为抽检不合格,样品检验结果为45.6%VOL。
百味林椒盐花生抽检不合格
上海百味林实业有限公司嘉定分公司2014年8月18日生产的椒盐花生(120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抽检不合格。
另外,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8月15日生产的蒜香豌豆因大肠菌群超标而不合格。合肥安佳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8日生产的五香味锅巴及2014年10月20日生产的马拉维锅巴酸价(以脂肪计)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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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10桌以上年夜饭饭店需留样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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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日前制定了《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年夜饭”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工作方案》,自2015年1月15日至2月25日,在全省开展春节“年夜饭”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的前述场所为重点,对食品加工过程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餐饮具消毒等环节进行检查。
同时,将对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要求餐饮单位对原辅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接待10桌以上餐饮企业需留样备检,规范“年夜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