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举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统一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活动
29.01.2016 17:16
本文来源: 沈阳市公安局
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公安机关集中展示了收缴的伪劣禁放的烟花爆竹产品,民警向群众宣讲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常识,并向群众发放了《致市民朋友一封信》等宣传品。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后,警方对2016年以来在办理非法运输、销售、储存案件中查获收缴的4515件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次销毁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专业单位进行,销毁工作圆满顺利。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从2015年12月起,沈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查处了一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消除社会隐患,维护公共安全。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1起,处理违法人员21人,收缴烟花爆竹4515件。
随着2016年春节的日益临近,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会同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安全隐患。对春节、元宵节等集中燃放时段,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动态巡逻管控,有效维护燃放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平安、和谐欢度新春佳节。
公安机关提醒烟花爆竹零售业户和广大市民,要守法经营,安全燃放,市民群众要购买和燃放国家规定允许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特别是要牢记今年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2日),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限放区内,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13类禁放地点和区域任何时间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文来源: 沈阳市公安局
29.01.2016 17:16
故
事
当面听取建议 回应社会关切
3月13日,公安厅
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公安厅
重拳出击,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2018年1月11日,公安厅
重点突出数据详实 客观求实立足民生
3月12日下午,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