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显大爱 志愿服务暖人心—辽宁省器官捐献志愿服务者在行动
2015年8月10日的上午九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殡仪馆的告别厅内正在举办小孙的追悼会。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来参加告别仪式的除了小孙的亲属、朋友和同事,还有一半以上的人与小孙是素不相识的。他们是沈阳市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他们自发组织承办和参加器官捐献者小孙的追悼会。
7月25日夜,44岁的小孙突发脑出血被送往医院,经过几日的抢救,他的病情并未出现好转。在小孙抢救无果弥留之际,年迈的父母和亲属经历了痛苦的抉择和思想斗争后,做出了令世人肃然起敬的伟大决定:在医生宣布小孙死亡的那一刻,将他的可用器官捐献给生命垂危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
最初提出这个想法的是小孙的姑姑,数月前姚贝娜捐献眼角膜的事迹打动了她,老人当时就曾决定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小孙的父亲是个开明的人,但对于母亲来说,她是给了儿子生命的人,起初接受不了。“哥哥可以帮助很多家庭,让他们亲人的生命延续,而哥哥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延续,或许他就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关注着我们。”妹妹的一番劝说说服了母亲。小孙还有一个15岁的儿子,在征求孩子意见时,大人们有些担心,孩子的回答却令家人震惊,“同意,我四年级的时候就想到捐献眼角膜了。”8月2日下午,小孙的直系亲属全部认可了器官捐献行为,他们联系了沈阳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了病情和家属意愿后,将信息上报给辽宁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随后经过省、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器官捐献评估医生及小孙主治医生等相关人员对他的病情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论证,评估认为患者的病情不可逆转,患者已经进入脑死亡状态。8月3日晚辽宁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李主任与患者家属进行了深入交流,让患者家属了解了人体器官捐献的自愿,无偿原则等相关规定和政策,患者家属也明确了无私奉献为前提,为患者小孙做出决定,当场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文件。
经历着失去亲人的痛苦让小孙的家人们手足无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总队骨干成员、沈阳市红十字会志工委副主任窦伟看在眼里,主动和家属提出:“如果你们愿意,我们红十字志愿者们愿意陪伴你们,帮助你们一起筹办小孙的身后事。”“那真是太好了!”在场的家人几乎是异口同声。8月5日下午2时,小孙走完了他人生的旅程,终年44岁,手术室内医生忙碌着进行器官获取;手术室外小孙的父母、姑姑、妹妹忐忑不安的等候着;窦伟带领着他的志愿者团队一直在他们的身边陪伴并安慰,协调小孙的身后事,为小孙穿衣、联系殡仪馆,并准备着为小孙召开追悼会。小孙的父亲含泪紧紧握着志愿者的手,一直重复着:“真的谢谢你们,没有你们,我们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好!”志愿者却说:“我们最应该感谢的是你们,你们的深明大义才让等待器官的患者有了活着的机会。”小孙成功地捐献了心脏、肝脏、两个肾脏以及一对眼组织,他的器官挽救了四个患者的生命,让两位失明的患者重新见到了光明。
“请家属不要过于悲伤,莫让泪水打湿了他前行的路,他在天堂并不孤独,今后还会有更多的捐献志愿者与他为伴”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总队骨干成员、沈阳市红十字会志工委副主任窦伟在主持小孙的追悼会。小孙的妹妹说:“失去亲人的痛难以抚慰,但这个决定让她们全家人了解和理解了器官捐献的真实过程,特别让家人欣慰的是得到了红十字会志愿者的全程帮助,志愿者们送哥哥的最后一程,让全家人看在眼里,感到宽慰。我们一家人做出了共同的而且是正确的决定。”(器官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