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总牵头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培训工作
06.02.2015 11:34
本文来源: 总工会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省总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三年规划,1月23日,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培训班。各县(市)区总工会、人社局和活力建设典型单位150余人参加培训。
锦州市总开展这次培训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需要,也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上质量的需要。要求大家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带着目标学,带着任务学,努力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为使大家容易理解和掌握,市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归纳为 “三个过程”,并梳理出浅显易懂的“工资集体协商十步法”。培训还特别就对《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要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如何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法律规范体系,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科学合理、公证合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本次培训实现了四个突破,一是突破了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而是联合市人社局一起根据各自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职能和角色进行专题授课;二是突破了理论授课的片面性,而是在讲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更注重对实践操作、推进过程及方法步骤的讲解;三是突破了“就事论事”的局限性,而是把启动协商、签订合同、职代会审议、履行评估全程串联起来进行讲解。四是突破了参加人员的单一性,而是集中了各县(市)区总工会、人社局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活力建设典型单位的工会主席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一起培训。
本文来源: 总工会
06.02.2015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