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服务民生
□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贾国栋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谋划好“十三五”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发展方向,意义重大。
一、“十三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定位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十三五”期间工作定位为:一是保障安全。主要包括切实落实各方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二是促进发展。推进特种设备节能减排,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安全,促进产业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三是服务民生。加强电梯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动搭建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
二、“十三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将风险管理和分类监管的理念贯穿始终,主要是根据特种设备的公共性实施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对于公共性较强的,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对于其他特种设备,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截至“十三五”末,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29以下。
(一)严守安全底线。
一是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十三五”期间,将健全分类安全监管制度,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加强重点使用单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二是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合力。明晰各相关方责任边界,建立权责一致的多元共治体系,在各级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特种设备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采信行业协会评价认定结果、培育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力。
(二)深化改革创新。
一是行政许可改革。根据不同设备、不同环节的安全风险和公共性程度,从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分类推进行政许可改革。对生产环节,逐步转为以下3种方式,即政府保留少量必要的行政许可(风险、公共性最强的)、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市场准入以及行业自律基础上的政府采信3种分类准入方式;对使用环节,主要是根据设备风险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类改革现有的使用登记制度。
二是检验工作改革。科学划分检验类别和实施方式,按照检验性质、领域分类推进检验改革。对于监督检验,改革现有的制造、安装监检制度,调整监督检验的范畴和收费政策;对于定期检验,根据设备风险程度,调整项目和周期。明确了特检机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基础上,实施核准加授权的检验机构准入方式,由企业在授权检验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实现有限有序竞争。
三是推进特检机构整合。探索按照非营利机构的模式组建特检集团,最终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检验集团。检验改革措施与行政许可改革是原则一致并互相支持的,行政许可改革由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准入,检验改革需要推出强有力的、有社会公信度的检验检验集团来承担这一任务。
四是设立技术检查机构。探索建立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制度,设立技术检查机构。技术检查机构是安全监察机构的技术支撑,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不从事经营性检验业务,在国家、省、地市层面,使用现有特检机构的编制设立;也鼓励设备数量较多的区县设立。
五是深化电梯等安全监管方式改革。推动制定《电梯安全条例》,完善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打造适应我国特殊使用条件的最为严格的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电梯等特种设备关键部件型式试验,对型式试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产品和部件信息进行公示。推进电梯制造单位承担维保一体化服务,建立使用管理者首负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机制。
(三)积极服务发展。
一是推进节能环保。积极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是促进产业发展。科学调整安全技术规范,引导特种设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技术进步。推动特种设备产品标准与国际互认、加快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等,促进特种设备相关领域的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是服务保障民生。推动各级政府搭建电梯等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故障率、事故率为指标的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协调机制。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国统一标准的特种设备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企业诚信、安全隐患等与公众安全相关的重要信息向全社会公开。
(四)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推进依法治特。全面梳理各层级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强化安全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专业执法。加强普法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自我守法,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推动监管力量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在综合执法队伍中,设置特种设备专业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人员能力素质。继续实施定检率考核,提高定期检验的覆盖面。加大科研投入,建设1个国家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政府实验室,支持建设一批区域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政府实验室,针对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开展科技攻关,研究改进检验检测方法。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将实施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选择安全风险较大、具备一定实践应用基础、监管难度较大的三类设备作为风险预警与应急提升工程的重点专项,建设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管理平台。
一是电梯专项。建立1个国家级电梯应急处置数据汇集与分析处理平台,在50个较大城市建设部署电梯应急处置示范应用平台,实现电梯使用状况实时监测、风险预警、重要安全信息公开,促进城市电梯公共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二是移动式压力容器专项。建设全国统一的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风险监测与预警应用平台,选取长管拖车、汽车罐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为对象,形成完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数据库,实现移动式压力容器实时定位和运输介质、安全状况、应急预案实时查询,科学实施应急处置。三是盛装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专项。在盛装危险品特种设备聚集区,建设一批区域性的盛装危险品承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中心,以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成套石化装置为对象,实现在线、动态、实时的监测与预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