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瘸腿保安用锤子狂砸女同事 用鞋带将其勒死抛尸
开发区一物业公司的保安王彦林杀死同事后,拿走了他的金饰物及手机销赃。王彦林事后租了黑车抛尸池塘,尸体被钓鱼人发现后报警,警方破案。
今年49岁的王彦林是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曾因盗窃罪、强奸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出狱后,他和妻子来到大连开发区谋生。王彦林在一次车祸中导致左腿残疾,但仍在一家物业公司谋到一份保安的差事。夫妻租住在一住宅小区的地下室,平时主要是王彦林在此居住,妻子常在厂中宿舍居住。
据王彦林到案后供述,因为同事胡某某向他借过1200元钱,他催要还款无果,因此心中有怨气。去年9月8日上午8点多,王彦林把胡某某领到自己租住的地下室内,再次要求胡某某还钱,但胡某某仍不肯还钱。王彦林认为胡某某有钱却不肯还钱,一时杀心顿起。他操起一个方形铁锤子对着胡某某头部、身体猛击数十下。胡某某倒地后,王彦林又把胡某某一只鞋的鞋带解了下来,绕在其脖子上,残忍地勒死了胡某某。王彦林杀人后,将死者戴的金戒指、金项链等物品摘下来,搜走了他身上的现金150余元,并顺手拿走了胡的手机。王将作案所穿衣物及鞋以擦拭现场血迹的抹布扔在小区的垃圾箱内。王彦林将金饰物在开发区一家二手金饰品回收店销赃,得赃款8100元,但他卖的“白色戒指”店员不收。
尸体放在家中数日,王彦林决定抛尸。9月12日上午,他买来塑料绳、编织袋、塑料布,将尸体包裹。王彦林找到一个开黑车的女司机,说到得胜街道四金村一高速桥下一个池塘看看有没有鱼。女司机拉载着他到了池塘,王彦林观察一番后,说回家取鱼食。返回途中女司机另有活计,王彦林与她约好下午2点过来用车。下午2点,王用一辆借来的小推车推着包裹好的尸体放在黑出租车的车后备箱,女司机开车到了池塘,王彦林将包裹扔到池塘内,向女司机支付了150元车费。
9月14日傍晚5点多,两名当地人在池塘钓鱼,发现池塘内漂着一个编织袋,形状如同人形,且散发着臭味,钓鱼人立即报警。警察赶至现场,经侦查,认定了尸源。9月15日王彦林被抓获。警方收缴了其未花掉的赃款4000余元,返还给被害人亲属。经鉴定,赃物共价值10883元。
王彦林在法庭上认罪。法庭认为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且有犯罪前科,人身危险大,论罪当判死刑,鉴于其有坦白情节,本案由民间矛盾引发,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
日前,市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彦林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限制减刑。王彦林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84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