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沈失独家庭成员 扶助金标准每人调至400元/月
03.02.2016 10:1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今年年底前全市每位失独家庭成员特别扶助金标准调整到每月400元并足额发放。
昨日,沈阳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处长徐卫华就《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讲解、答疑。
徐卫华表示,按照《意见》要求,全市将实行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围。将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金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徐卫华明确指出,今年底前全市10000余位失独家庭成员将按照新标准,每人特别扶助金标准调整到每月400元并足额发放。
徐卫华表示,今年市卫计委将探索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立专属信息卡及健康档案,并将建立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特殊家庭对养老、医疗保障仍有着较强烈的愿望。今年卫计委将研究探索每个特殊家庭安排一名联系人,在特殊家庭成员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先通知联系人,再由联系人通知医院、社区或单位,以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03.02.2016 10:1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