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率先在全国成建制完成县级监察委员会组建

01.12.2017  23:15

  截至11月30日,丹东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振安区、振兴区、元宝区6个县(市、区)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后,丹东市率先成建制完成了县级监察委员会机构组建工作,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长远、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连日来,丹东坚定不移、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地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见效。今后,丹东各县(市、区)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将与新组建的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