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孩骨折 妈妈:玩蹦床摔的

19.07.2015  11:26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徐征)孩子放暑假,李女士给儿子在儿童运动馆办了张会员卡,打算让他暑假在这里玩。“没想到,儿子在玩蹦床时摔倒踝骨骨折。”

妈妈:“儿子玩蹦床摔倒骨折”

7月16日下午,李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小旭(化名)到中街一家儿童运动馆玩。这家运动馆环境较好,小旭非常喜欢。

当小旭在蹦床上玩时,意外发生了。小旭在一次蹦高落下后,左脚一半踩在蹦床边上的垫子,另一半踩在蹦床上,一下子失去平衡,随即摔倒。

“看表情,孩子挺难受的,当时旁边有工作人员也看见了,我们还一起看孩子严不严重。”李女士说,儿子休息一会后,站起来试了一下,“当时脚踝没肿,孩子说可以走,我就没带他去医院,直接回家了。”

回家后,小旭感到左脚脚踝越来越疼,没一会就肿起来了。17日上午,小旭的脚踝肿得非常高,疼痛难忍,去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是左踝骨骨折。

运动馆:会遵照判决进行赔偿

小旭病情较轻,检查加上治疗,一共花了几百块钱,但让李女士郁闷的是:运动馆对孩子伤势的赔偿问题没有给出正面承诺,“他们觉得孩子当天摔倒后,走着出了运动馆,没当场看病,所以到底在哪伤的不好说。”

昨日15时30许,在这家儿童运动馆里,不少家长陪着孩子在这里玩,还有穿着黄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守在周围。

记者看到孩子们玩耍的蹦床大约有30平方米,周围是1.2米高的围网,在蹦床区域,除了普通的蹦床,上面还有十字交叉的部分,这部分宽度在40厘米以上,大概有6厘米厚,质地较硬。一个孩子在另一个区域玩时,踩到了这里,身体一下子失去平衡,然后摔倒。

“我们馆里的设施都是符合出厂和安全生产规定的。不是说不赔偿,但是当天的情况确实是有争议。”运动馆店长武先生表示,会遵照判决进行赔偿。

安监人员:儿童游乐设施需提前声明隐患

沈阳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对生产安全进行监督,儿童蹦床之类的娱乐设施并不在监管范围内,无权监督。

“就我所知,大部分儿童游乐项目在设计之初,都会首先考虑安全因素,且出厂后安全因素是最重要的检查、监管项目,所以质量上问题不大。”该工作人员表示,让人担忧的反而是在游玩过程中,例如玩蹦床时应保证每次只有一个孩子在上面。当很多人在蹦床上一起玩时,如果被撞在胸口上,有可能使胸口软组织受伤,重者会肋骨断裂。一张蹦床上,孩子越多,危险系数就越高,碰撞及踩踏意外就会更多。

安监局工作人员建议,家长带孩子去游乐场所玩时,首先要了解该游乐项目适合的年龄、存在的隐患,“一定不要错过这一步,要提前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要如实说出这些隐患,并在明显的位置做出提示。”此外,孩子玩娱乐设施时,家长、工作人员要在一旁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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