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四点要求加强燃煤企业环境监管工作

27.01.2016  19:40

 

为加强对燃煤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各环保部门做到依法尽责履职,有力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有关要求,推进“抗霾行动”专项工作的有序实施,市局执法稽查处组织对市内12个区燃煤企业档案“一企一档”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环保手续不齐全企业查处工作。 二要加大燃煤企业执法力度。 三要加大现场监测频次。 四要完善“一企一档”建设。 同时,市局执法稽查处也将对管片辖区燃煤企业“一企一档”建立情况、日常监察执法情况、现场监测开展情况、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等开展不定期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