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多措并举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04.11.2016  16:08

  为认真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多措并举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先后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十小”企业专项行动和建立涉水企业黄红牌制度等,共排查企业905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其中限产、停产16件,行政拘留案件9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4件,责令停止项目建设70家,依法处罚违规建设项目33家,关停取缔11家。二是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对海州区无污染治理设施、逾期未完成整改的4家化工企业实施取缔,责令其余8家限期搬迁到阜新氟产业开发区。要求阜矿集团4家洗煤企业实施改造,现已实现洗煤废水零排放。另外,对22家无环保手续、不能稳定达标的小洗煤企业全部取缔关停。三是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

  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开展城区和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对集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定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排查整治和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信息系统,对保护区内规模化养殖企业、准保护区内的选矿等企业逐步取缔关停、搬迁。四是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为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建议市政府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开展了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攻坚年活动,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监测、监察和在线监控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强化了日常水质监控监测和运行参数考核。目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五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力度。通过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活动,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每年的6月26日作为“细河守护日”, 2015年在全市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执法治污年”活动。同时,利用《阜新日报》生态环保专版和多家新闻媒体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