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治管并重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我市环保工作以加大力度进行环境治理为根本,以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管理为保障,坚持治管并重,不断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大凌河、小凌河等5条省考核河流的9个断面全部达到或好于四类水质标准。空气质量也采用新标准评判,优良天数为238天,达标率为65.2%。
以蓝天碧水工程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从去年年初起按照国家新标准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新增PM2.5等三项污染物指标,实现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加快推进蓝天工程责任书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除尘改造、锦州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气回收改造、62台供暖锅炉拆除并网等116个蓝天工程治理项目。以“保运行”为重点严格管控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通过自动监测等手段强化管理,提高污水设施的运行效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98%,累计处理污水12739.7万吨,日均处理量达到38.14万吨,比上年增长32.8%。争取国家和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479万元,有力助推了我市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实施了环境保护专项治理项目33项,项目环保总投资6819万元,安排市本级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资金共1605万元,充分发挥了环保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
强化执法监察,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对燃煤锅炉、凌河流域污水排放企业、环境安全高风险行业、医药制造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先后对60余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进行罚款、停产治理、关闭取缔或移送公安机关。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全市39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66套,企业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全部与监控中心联网,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1.7%,超过75%的国家考核标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口,控制新污染产生。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审批,明确了市级环保部门的17类56项审批权限、县(市)区环保部门的12类101项审批权限。全年市本级审批项目77个,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市85家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环保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心下移,率先成立22个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