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环保:用司法的力量驱动环境执法

29.06.2015  15:51
      6月2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知,沈阳市又有一起私自倒卖交易医疗废物的案件被环保公安联手破获,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查获非法倒卖、处置医疗废物近十吨!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从介绍,本次案件已经是去年以来我市环保公安联动破获的第十三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了,而这一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沈阳市过去十多年间的总和。“自两高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公安环保两家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将打击污染犯罪作为环境执法的重点领域,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市环保局该负责人表示。

  一位于洪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说:“不仅仅是针对构成犯罪的违法企业,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对设施不正常运行、未批先建拒不停止等行为,各级公安机关也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实施严厉查处。

  记者了解到,自新《环保法》出台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乘势发力,联合环保部门,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和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行为。截至目前——

  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已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0余起

  出动警力580余人次

  查处行政案件4起

  侦破刑事案件13起

  40余名违法犯罪人员被处理

  治污用重典有尚方宝剑

  经济迅猛发展,环境资源存在瓶颈约束,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诉求高涨,环境违法行为、污染事故频发的特殊时期。针对目前日益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施行。该《解释》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制定了新标准,它的出台降低了环境污染的入罪门槛,更加注重行为犯罪,可操作性强,破解了以往办案中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使公安机关能够更准确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而在今年1月1日历时四次审议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更是将治安拘留纳入了环境执法手段,过去交了罚款草草了事的局面得到彻底的消除,等待环境违法企业的将不仅仅是一纸处罚文书,更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人身自由的限制。

  环保公安联动见成效

  今年4月份,群众向法库县环保局投诉一家擅自排放污水的“小工厂”,坐落在居民住宅区周边,担心污染影响环境。法库县环保局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对企业实施了查处,但该企业负责人拒不签字接受处罚,同时表示也不会缴纳罚款。该违法行为出现后,当地环保部门立即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在下达行政处罚的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实施了10日的行政拘留。目前该企业已经自行拆除,当地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保障,群众拍手称快。

  “有了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目前企业抗法的情况已经成为历史,对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治理要求贯彻落实得很好。同时,公安环保联动增强了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很多企业负责人改变了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认识,增强了环境违法或被拘留的责任意识,对企业自身的环保工作不再不闻不问了。”法库县环保局一名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目前工作的开展效果。

  联动将违法时间缩至最短

  环境污染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往往具有持续性的特征。这就意味着能否第一时间终止违法行为,成为了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关键。

  近日,苏家屯区一家利用渗坑排放污水的企业被环保部门当日予以查封。作为一家石材企业,不但扬尘污染严重,其排放的洗矿废水直接利用渗坑排放,在环保部门首次现场执法时,该企业拒不停止违法行为。苏家屯区环保局立即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查封,同时移送公安机关,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于次日就终止了。

  “新法实施之前,环保部门执法偏软的局面得到了很大的扭转,通过对新法规定的五类行为实施查封扣押,可以立即终止企业违法行为,保护环境。而环保部门与公安联动后,将企业环境违法时间缩至最短。”苏家屯区一位负责环境执法工作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案情时说到。

  司法机关全面介入将成新常态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还了解到,今年4月28日,沈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司法力量引入环境执法领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设立了环境与资源审判庭、市检察院设立环境资源犯罪渎职监察处、市公安局成立了环保公安支队。公、检、法环境专门机构的成立,标志着全套的环境司法系统已经开始运转,也意味着沈阳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已经与司法力量全面衔接,这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意义重大。

  公众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多保障

  司法力量介入环境保护领域将不仅仅局限于环境执法,新环保法明确提出的公益诉讼也已经蓄势待发。以往,群众是有污染扰民了找政府,而现在群众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环境污染带来的侵权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群众可以合理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并得到与侵权对等的赔偿,很好地落实了“污染者治理责任”,并对企业排污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与政府部门的行政调解不同,对公益诉讼胜诉的,法院的执行部门将对获得赔偿予以支持。

  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司法力量介入环境执法,让暴力抗拒环保部门执法、利用“打游击”的方式逃避监管和交个罚款继续污染等观念慢慢成为历史,沈阳市环保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一次次成功联动,一起起典型案例不断地阐明这样一个道理:污染环境,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记者  李海英

  沈阳公安与环保手拉手

  向环境污染宣战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海英)6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了解到,全市公安系统刚刚举行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与污染犯罪专题培训,全市新一轮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正式开始。

  市公安局环保支队通报了近期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与污染犯罪的情况,讲授了环境领域保卫工作流程与打击处理要点;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讲授了环境保护领域现场监察技术,并解读全国近期典型案件。全市17个区县公安系统环境执法负责人参与培训。

  加大司法力量打击环境违法与污染犯罪已经成为沈阳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市“蓝天工程大会”上,市公安、检查、法院三个司法系统同时组建了环保专职机构,公、检、法、环保四部门联动,建立了环保案件侦破、审查办理、审判执行一体化执法模式,充分调动司法力量保护环境质量。据介绍,市公安局环保支队与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将联手出台一揽子实施计划,推动两部门在环境执法领域通力配合、紧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