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4月25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5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向我省转办了6批534件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工作,是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督察的具体体现,是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省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各级干部推进作风转变的实际检验。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坚决有力、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需要拿出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意见,代表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体现着中央权威。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要立转、立办、立查处,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依法处理,实事求是形成处理意见,并按时反馈结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工作找差距,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项研究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能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迅速整改;需要时间解决的,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时间抓好,努力把工作往前赶、往实做,确保每一项都及时整改到位。
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天蓝不蓝,水清不清,环境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放心大胆地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切实加大社会公开力度。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一个信访问题,都要认认真真核查,实事求是加以解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把整改工作做得更严、更实、更有效果,让辽沈大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全省人民日子越过越好、越过越幸福、越过越有获得感。
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干在前头、走在前列,以实际行动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整改工作到不到位,是对我们落实总书记推进干部作风转变要求的具体考量。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通过一项一项具体工作,一个一个问题的解决,扎实推进作风转变。各级党委和政府、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抓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指导检查和督促推动问题整改,特别是对事关全局、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更要亲自抓、带头干,树标杆、作表率,绝不能做“二传手”,更不能当“甩手掌柜”,坚决按照“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努力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环保督察为辽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扎实推进振兴发展提供了难得契机。我们要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效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