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领域投资将更多元化
14.04.2015 11:5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等,以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和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等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以及绿色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
据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鼓励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融资。
《指引》将重点支持《“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中明确的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等,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同时,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将《关于试行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原则上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放宽至 75%;主体评级达到 AAA 的企业,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 80%。
对于专项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发债申请,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基础上,比照国家发改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
此外,《指引》明确,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对于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可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4.04.2015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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