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明年1月1日实施 营口市环保部门先学一步

23.12.2014  17:45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营口市举办了新《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各市(县)区环保系统相关负责人及全市78家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培训。

  目前,营口市环保局正在积极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此次培训邀请了省环保厅副厅长牟维勇授课,详细讲解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企业环境监管等方面的常识。从新《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如何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及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培训旨在提高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环境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营造人人学习环保法、人人遵守环保法的良好氛围。 

  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突出了针对性,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特别是新法改变了重政府权力轻政府责任、重政府主导轻公众参与、重处罚手段轻污染治理的局面,较好地解决了环保责任主体不明确、企业不担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