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政策解读会在京召开

18.05.2017  03:51

  由中国环境报社主办、中国环境报理事会承办的2017中国企业绿色发展论坛暨环境保护税法政策解读会近日在京召开。

  《环境保护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任务,“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的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法律。《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环保治污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显示了政府希望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环境政策处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税收不一样,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少缴税。比如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指出,环境保护税具有补偿环境外部损失成本、调节企业行为、筹集资金、改进效率4个功能。征收环境保护税,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刚性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许文说,首先要改变认识,环境保护税属于调节性税种,征收环境保护税不是为了取得税收收入,而是要发挥其对企业的调控作用。其次,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最后,税务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税征管过程中要明确职责划分。

  据了解,本次论坛以环境保护税法宣贯为主题,旨在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国家各项环保新政,探寻企业未来绿色发展路径,搭建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本次论坛还举行了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仪式,并向中国环境报理事会成员单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