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请举报

17.07.2015  14:24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可奖现金2万元。7月16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了解到,《沈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草案已出炉,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沈阳市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沈阳市实际,特制定了《沈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草案)。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约定

  《沈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草案)所称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沈阳市环保局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协助查处的行为给予奖励。

  获得奖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谎报;

  (二)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最高奖励2万元现金

  《沈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草案)确定奖励是这样设置的:

  (一)全年十二期,每期设置三个奖项;

  (二)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2万元(含税);

  (三)二等奖2个,各奖励现金1万元(含税);

  (四)三等奖100个,各奖励现金1百元(含税)。

  中奖者个人信息是保密的

  《沈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草案)特别规定:

  (一)对中奖人个人信息给予保密,未征得中奖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或发布;

  (二)中奖人领取发票中奖奖金时,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对奖励办法存有不明事宜的,可拨打环保热线12369咨询。

  摇奖要有公证部门认定

  《沈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草案)确定了摇奖方式。

  即以一个有效投诉为一个摇奖基本单位。对投诉时所提供的电话号码,使用公证部门认定的专用电子摇奖设备摇奖,摇奖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

  ●摇奖程序:

  每期摇奖共进行三次

  第一次    摇出1个一等奖中奖号码

  第二次    摇出2个二等奖中奖号码

  第三次    摇出100个三等奖中奖号码

  中奖号码当场公布,中奖信息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公共媒体上公告。

  ●兑奖方法:

  兑奖期限为中奖信息公布之日起90日(含节假日)内。中奖人可在兑奖期限内的法定工作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兑奖窗口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兑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奖金作为环境公益活动资金使用。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公司:除尘器升级消减颗粒物80%

  “作为一家供热企业,既要保证千家万户冬天屋里暖,又要严格履行环保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7月16日,在沈阳浑南热力有限公司的锅炉除尘设施改造现场,这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坦诚地道出了供暖企业的双重责任。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公司(除尘器升级改造)现有三个热源厂。1#热源厂位于浑南区新明街8号,2011年2月获得环保批复,2012年投入运行三台SHW85-1.6/150/90-H(120蒸吨)燃煤锅炉,配套除尘器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公司的3#热源厂位于浑南区兰台路1号,该热源厂于2010年12月获得环保批复,于2012年投入运行两台SHW85-1.6/150/90-AⅡ(H)(120蒸吨)燃煤锅炉,配套除尘器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为达到新的锅炉排放标准,浑南热力有限公司从采暖期结束后即实施2015年实施除尘器升级改造工作,将公司1#热源厂的一台120蒸吨燃煤锅炉和3#热源厂的2台120蒸吨燃煤锅炉配套的陶瓷多管除尘器升级改造为高效除尘器。

  据了解,改造后,锅炉排放烟气的颗粒物浓度将达到20mg/m3,比改造前可削减颗粒物排放量80%。

  为什么要对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呢?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日开始,沈阳将执行锅炉的新国家标准,如果原有锅炉不进行改造升级,将无法达标。

  沈阳环境监察支队对法库陶瓷城企业例行督查

  2015年7月1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沈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东北督查中心到法库陶瓷城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陶瓷城共42家陶瓷生产企业,全部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含酚废水、焦油储存设施及料厂均已改造完成进行调试。在调试阶段,41家企业中的38家经有资质公司检测,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经法库县环保局批准,可以进行建设项目的试生产。

  此次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除尘脱硫设备的改造和达标排放情况及酚水的运输处置情况,并抽查了宏运陶瓷生产有限公司和天源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