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防控要认清三个问题
环境风险窗口期有哪些?
防控环境风险,首先要认识和把握好环境风险产生的窗口期。
一是试生产阶段。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环保设施刚刚开始运行,处于磨合阶段,设计处理能力与实际处理能力匹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加上操作人员是新手,缺乏防控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此时最容易发生环境问题,且造成很大损失。
二是停产或不饱和生产阶段。这一阶段往往企业存在环境管理上的漏洞,厂区缺乏必要的工作人员,有的企业对风险防控知识了解不足,防范措施基本无效,特别是放射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可能不规范。
三是管理层新老交接时期。企业管理层发生变化时,易产生环境风险防控空档期,导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存在断层。
四是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期。法定节假日期间,一些企业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存在一定疏忽,人员力量、物资贮备、应急处置等都不能像平时一样严阵以待,存在风险防控盲点和死角。
五是企业恢复生产期间。有的企业一方面不向环保、安监、工信等部门主动申报恢复生产,甚至连停产报告都未向相关部门报送过。另一方面,有的企业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认识不够,应急措施准备不够充分,导致环境风险防控应对处置工作十分被动。
环境风险易发生在哪些地方?
环境风险最容易发生在如下几个地方:
一是偏远地、交界点、围墙边。很多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业选址在县城偏远山区或县与县交界的地方,一些地方县级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很少进行现场监察,形成监管真空,使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加大,事故发生几率增加。
二是园中院、厂内厂、投诉点。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不能过多对企业进行检查,导致无法对企业进行全力监控。有的企业遭到周边群众多次投诉,风险存量较大。
三是水系旁、道路边、老企业。河流、山塘、沟渠、水巷等地方是化工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三涉”企业布局落地的首先场地,同时也是高等级环境风险企业所在的地域,对周边环境风险影响极大,也给风险防控应对带来挑战。
如何实现全过程监管?
实现全过程监管,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实施清单管理,建设新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要以群防、技防、协防为主,实施环境安全清单、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融合管理。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保部门、相关企业的责任意识,构建群众防控、技术防控、协调防控机制体系。创建权责明确、源基清晰、组织严密、技术精准、响应高效、整体联动的安全防控体系。
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增强整体联动。部分环境风险性企业环评报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了风险防控要求,在项目建设时却省掉了建设环节。在项目验收环节只是承诺过后补建,或者根本不建。因此,应着重探索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等环节设置环境风险前置预审、项目验收复查环境安全防范措施的联动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培训。严明责任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保障,风险防控讲究责任可溯可追。要明确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的风险防控应对处置责任,特别是明确环保监督员、双随机抽查工作人员、企业网格监管人员的责任。在严明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要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使环境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
坚持预防为主,管控结合。预防为主是必须坚持的原则。要推进分类预防、一企一册。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坚持采取分类预防、逐步实施的方针,进行环境风险防控。结合不同企业的现状,界别风险等级,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群防、技防、协防措施。
选择重点,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结合此次核查工作,笔者发现医药化工企业、“三涉”企业、放射性物质企事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风险等级相对较高。建议以开展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值得注意的是,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必须要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建设,确保环境风险防控应对处置高效、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