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现身”失主提供线索的哥“指路”民警将贼抓住
本报记者安文元 通讯员白东
本报讯 交通治安分局三大队根据出租车司机王师傅提供的线索,抓获一名在531路公交车上扒窃女乘客手机的犯罪嫌疑人。
9月6日,交通治安三大队接到被害人杨某报案称,其于当日8时40分许,乘坐531路公交车从万达广场至星海公园,下车后发现放在双肩背包内的三星手机被扒窃。民警跟杨某详尽了解情况后,立即对此案进行侦查。三大队将办案民警分成两组,一组负责调取案发车辆的监控视频;另一组负责走访公交司机及站点附近的报亭、商摊,摸排相关线索。正当民警工作期间,被害人杨某提供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信息。杨某说,9月7日上午,自己打开网络,从云端下载到一个陌生人照片,怀疑是扒手。原来杨某失窃手机中装有360防盗系统,扒手在使用手机时,手机内的防盗系统自动抓拍犯罪嫌疑人头像上传到了云端。随后,杨某将照片提供给民警。根据照片,民警发现该扒手系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处过的犯罪嫌疑人侯某。
目标明确后,民警立即将嫌疑人照片打印出来,并持照片在531路公交车沿线进行路访、蹲守。同时,发动出租车司机配合民警工作。9月11日早6时许,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在高尔基路沿线发现一名中年男子与侯某体貌特征相近,立即通过电话向三大队报告,同时跟踪该男子到高尔基路的住所附近。交通治安分局三大队民警根据出租车司机提供的线索,迅速驱车赶到指定地点,在的哥王师傅的配合下,将该男子抓获。
经审讯,侯某如实交代了9月6日上午9时许,其在531路公交车上,从一名女乘客背着的藏青色双肩包内扒窃一部灰色三星手机的事实。此后侯某在家中床上摆弄这部灰色三星手机时,被手机中的防盗系统抓拍到照片。
目前侯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依据《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暂行规定》,对提供线索的出租车驾驶员王师傅奖励五百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