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服管理有新规 家长、学生可参与校服选用
14.07.2015 19:29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旨在针对校服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近一时期,部分地区出现了“毒校服”“丑校服”情况,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点焦点,亟待对中小学校服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先后组织6个调研组赴10余省份开展校服工作专项调研,并整理分析各地反映的问题和已出台的校服管理文件;专门组成多部门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起草组反复论证,广泛征求了32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分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意见》认为,校服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加强校服采购管理,加强采购公示,实行采购备案,同时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要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提倡对家庭贫困学生等群体无偿提供校服。
很长一段时期,我国中小学生的校服设计及美观问题也备受关注。《意见》要求各地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可开展校服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
有专家也指出,此次意见提出“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立足生态环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机制”等措施,在贯彻实施中依然是难点,可行性仍待论证。
据悉,国家标准委于近日同步发布了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的国家标准。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开展了“最美校服”征集活动,近期将公开评选。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4.07.2015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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