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民政局突出抓好“四个规范”,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规范接出警工作。 要求做到规范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警,严禁出现对群众举报置之不理的执法不作为和拖延的执法慢作为等问题。现场调查、现场处置、当场处罚等活动都要严格按照执法流程进行。
二是规范证据收集工作。 根据《行政处罚法》、《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瓦房店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规格,提高执法人员搜集证据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
三是规范台账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各类基础执法台账,规范各类簿册以及单位、个人的档案,统一所有档案的外观、内容、格式和填写要求,登记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实现保管科学,查找便捷。
四是规范文明执法工作。 认真贯彻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依法行事、遵章守纪、忠诚履职、高效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