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瓦房店市消协、工商局携手开展3.15活动
16.03.2015 11:46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纪念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继续宣传新《消法》,切实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瓦房店市消费者协会和瓦房店市工商局于3月15日上午,在瓦房店市长信购物广场前开展了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伊始,由瓦房店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工商局副局长李旭钢同志发表讲话。他指出,新《消法》实施一年以来,已经被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熟知并运用,解决了数千件消费纠纷,实实在在地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份坚强保障。他也提出,希望广大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自觉维权,大胆维权,敢于向违法行为说“不”,同消协、工商等部门一起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消费更有尊严。
瓦房店市“诚信企业联盟”派出2名代表上台宣誓。瓦房店市邮政手机数码广场代表承诺“邮政手机无假货,天天都是3.15”,显示出了该企业重视诚信、合法经营的决心。瓦房店市中心医院代表向广大市民提出“厚德、精医、济世”的口号,表示要用实际行动诠释“生命至上、服务至真”的理念。2家企业的承诺得到了在场市民的热烈支持。
活动现场,设立投诉受理台、政策咨询台、伪劣商品展示台等,由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食药局、烟草专卖局和食化所等单位共同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解读相关政策,帮助消费者识别假货。现场放置展台、展板36块,其中政策亮点8块、消费提示10块、消费警示18块,从网络购物、餐饮消费、预付卡等当前消费热点入手,详细地在相关法律、消费“陷阱”、投诉注意事项等方面向消费者展示了一系列维权手段,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赞许。
在现场,工商局服务台受理了两起投诉咨询案件。消费者杨女士等20多位消费者于2014年先后在一家瑜伽健身馆办理了会员卡。但春节之后发现该健身馆关门了,也没有相关停业或迁址的告知。对此,共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经过多方查找,通过电话与业主联系。经过调解,业主答应持卡会员可到其“五一路”和“新华”分店继续健身,如不方便可以退卡,立即解决了这20多位消费者的难题。市民李先生从某手机店购买了价格为400元的手机,使用三天后出现按键不灵敏的现象,因是特价商品,他不知手机店是否能够同意退换货。现场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读了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并当场与手机店店主取得联系,店主表示愿意为李先生退货或更换一部同等价位的手机。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16.03.201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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